中医肿瘤的处方名目繁多,大方小方、验方秘方、经方时方还有验方秘方,令人眼花缭乱,应接不暇。那么中医肿瘤处方究竟有没有规律可言?什么样的处方组成是相对合理的?对此中国抗癌协会传统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、重庆御和堂中医肿瘤名家罗登祥认为,一个好的肿瘤处方,应该由辨证用药、肿瘤用药、对症用药这三部分组成。
1.辨证用药
所谓辨证用药,就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,辨别患者究竟是属虚证、实证还是虚实夹杂证,之后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用药。虚证指人体因精气不足而出现的正气虚弱的证候;实证是指人体受外邪侵袭,或因痰火、阏血、虫积、食积、水湿等阻滞所引起的实性证候;虚实夹杂是指由于病情复杂,既有虚证又有实证的现象。临床常见各种虚、实证候有阴虚、阳虚、气虚、血虚、气滞、血瘀、湿聚、痰凝、热毒、湿热等,对于虚实夹杂的情况,治疗上要兼顾虚实。
2.肿瘤用药
既然是治疗癌症,为什么反而把肿瘤用药放在第二位?罗登祥说,这就要提及中医的特色了。相对于西医,中医注重的是整体、宏观和患者本身,其着眼点是病的人,而非人的病。所以对于癌症患者,中医首先关注的是“人”(即整个机体)的虚、实、正、邪状况,之后才关注“病”(即癌症)。就是在辨证用药的基础上,按照相关配伍原则,使用具有消瘤作用的中草药来祛除癌毒。按药性分,消瘤的中草药可分为清热解毒、活血化瘀、软坚散结、化痰等。
3.对症用药
即便是患同一种癌症,不同的患者也会表现出不同的症状,比如咳嗽、恶心、呕吐、黄疸、腹水、疼痛,或是出血,等等。此时就要加入针对不同症状的药材,咳嗽的,就要加入治咳嗽的药;食欲不振的,就要加入利于脾胃的药;恶心、呕吐、咳血、便血的,也要加入相应的中草药。这种情况,就是对症用药。
罗登祥提醒说,在构成肿瘤处方的这三部分中,辨证用药最重要,因为辨证论治是中医的根本大法,肿瘤处方必须遵循此法。辨证并不仅仅是辨当时所见之证候,还要从癌症发展的整个过程来分辨、判断证的情况。总之在癌症的治疗过程中,辨证也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,把握这一点十分重要。
罗登祥强调说,鉴于肿瘤本身的特殊性,所以在临床辨证中,应切实掌握好以下几个原则:
1.整体与局部辨证相结合。肿瘤是一个全身性的局部的病变,表现为一个因虚致实、因实致虚的恶性循环过程,虚者全身虚,实者局部实。所以在治疗过程中,要区别全身与局部的变化情况。
2.辨证与辨病相结合。每一种癌症都有它固有的生物学特性、大致相同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形态学、病理学、生理生化变化的共同规律,因此单靠辨证是不够的,在临床中,应把辨证与辨病(就是弄清楚癌症发生的具体部位、病理细胞类型、有无转移、浸润等)结合起来,才能取得更好的疗效。
3.辨别标本缓急,急则治标、缓则治本。在癌症治疗过程中,有治标与治本的区分。就人体与癌灶而言,人体是本,癌灶是标; 就癌灶与症状而言,癌灶是本,症状是标。凡是以调整气血阴阳、脏腑功能失调,控制和消除肿瘤病变为治疗目标的,均属治本;针对癌症各种并发症,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急迫症状进行治疗的,即是治标。在肿瘤的发展过程中,常常会出现各种大量出血、严重感染、血管栓塞、代谢危象等症状和并发症,这些属于癌症急症,应予以及时对症治疗,以免危及生命,这就是“急则治标”。当急症缓解后,立即继续图治根本,此即“缓则治本”。